鹤卫工发〔2012〕8号
局直属基层工会:
现将市总工会《关于对全市市级职工之家进行验收、复验收的通知》(鹤工办发〔2012〕1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迎检工作。
附件:鹤岗市总工会办公室文件(附件已印发至各单位)
鹤岗市卫生局工会委员会
2012年7月26日
主题词: 卫生 转发 文件 通知
鹤岗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2年7月26日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