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卫生局、农垦、森工卫生局,厅直相关医疗机构:
我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2007年发放过一次,2008年以后由于种种原因所有新批和更新设备都未发证,为此,省厅决定近期对已确认的无证设备(以黑卫财发〔2010〕754号为准)和2010年-2012年新批和更新设备发放配置许可证。由于间隔时间较长,原设备信息有些变化,加之新批设备、更新设备需要提供信息,希望各卫生局及厅直医疗机构按表中所列单位认真核实和填报信息,特别是表中医疗机构全称、设备型号、生产厂家三栏填报要绝对准确,不得有误。如果发证后出现错误,责任自负,省厅将一律不予更改。请各卫生局、厅直各有关单位认真负责,按要求准确的逐个单位核对和填报。为顺利的完成此项工作,请各卫生局各单位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对表中有信息的单位所填内容进行核实,错误的地方要用红字改正过来,如果所列设备已更新或不存在了,请在最后一张表格后说明。
二、表中无信息的空白单位,是省卫生厅近两年内已批复同意更新和新增的设备,需要医疗机构将新购设备的信息填入表中。对尚未购买的设备请在空格内注明“尚未购买”。
三、为了便于汇总,请各卫生局不要擅自改变表的格式,必须按原表格式进行填报。上报的设备信息表经审查无误后,由各卫生局负责将电子板务于1月23日前发至HLJYLSBGL@163.COM邮箱,望遵守上报时间,过时不候。
四、省卫生厅已将无证设备单位全部列入表中,并提供给各卫生局,请各卫生局到指定邮箱下载与及相关的表格,按表中所列单位进行核实填报,然后按要求及时上报。
联系人:王英泽
联系电话:0451-8597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