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卫农发〔2013〕6号
鹤岗市卫生局关于做好
2013年帮扶农村卫生先锋行动工作的通知
绥滨县、萝北县卫生局,市人民医院、市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帮扶农村卫生先锋行动实施方案》(黑卫机发[2011]15号)文件的要求,为全面做好我市2013年帮扶农村卫生先锋行动工作,充分发挥全市卫生系统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切实帮助乡镇卫生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医改进程,为农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市卫生局围绕“十帮”主要任务,对卫生系统领导干部第三年帮扶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建立新的帮扶机制。一是各单位帮扶领导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加强与乡镇卫生院对接工作,重新制定帮扶计划,采取新的帮扶措施,全面进入第三年帮扶农村卫生先锋行动中来。二是进一步加强帮扶农村卫生先锋行动的管理,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各单位联络员要及时掌握了解上报本单位帮扶工作进展情况。三是进一步完善帮扶档案的整理工作,按照帮扶工作要求,逐项归档,坚持用数字说话,用事实说话,用效果说话,客观评价帮扶工作成果。四是加强帮扶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联络员要做到每月报送信息,及时总结先进事迹。卫生局将及时向省卫生厅机关党委、市委宣传部上报工作信息和先进事迹。
各单位领导干部要把帮扶工作与医改相结合,与工作绩效相结合,切实投入到帮扶农村卫生改革发展的实际工作中,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提升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巩固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成果,积极准备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切实帮助协调解决制约乡镇卫生院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为圆满完成帮扶农村卫生先锋行动新一年的目标任务,作出新的贡献,取得新的成效。
附件:鹤岗市卫生系统领导“帮扶农村卫生先锋行动”
对接联系表
鹤岗市卫生局
2013年2月25日
鹤岗市卫生局办公室201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