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乡镇卫生院
考试录用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农村卫生工作的需要,根据《大庆市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庆政发[2005]26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2日—23日。
二、报名地点:林甸县人社局服务大厅。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工作,热爱基层工作;
2、学历:医疗专业要求正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医技、护理专业要求正规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并分别持技士以上(含技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报名。考生所学专业必须和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
3、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2010年11月23日)
4、林甸县户籍的应往届毕业生。
四、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派遣证原件和复印件;并说明档案保管地。
3、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
4、考务费200元。
五、各专业需求数量:
1、医疗类11人,其中:内儿科2人,外科2人,妇科3人,中医4人。
2、医技类12人,其中:影像6人,检验6人。
3、护理类7人。
以上各专业共计30人。
六、考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七、笔试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由医学基础知识和各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二部分组成。
八、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考核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九、录用:
1、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录取时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用。
2、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县卫生局、人社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3、录用人员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咨询电话:0459--3312918 0459--3312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