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卫生局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一、报名条件
1、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
(二)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可为本校应届毕业生集体办理报名。
(三)军队院校从地方招收的计划外学生,如其招生计划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生学历也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不能报名参加护士资格考试。
二、报名材料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交考生用于考试确认,一份交各卫生局留档备查);
(二)本人毕业证原件;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符合审核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交派遣证原件。如无法提交原件的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档案存放地公章,无公章视为无效。
有条件的考生可以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黑龙江中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用于辨别学历真实性)。
(五)2011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提供录取入学三联单复印件(盖有学校公章),如更改专业,必须提交经省教育厅同意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及时间 |
专业实务 |
5月21日 |
9:00—11:30 |
实践能力 |
14:00—16:30 |
五、收费标准
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暂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中规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报名费为15元/每人,报考资格每人每科50元(其中含代收费)。
六、有关要求
1、考生报名提交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信息内容不得有人工涂改,且必须与网上所填报内容相符,考点经核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
2、一人一档案袋,袋表面粘贴护士执业考试档案粘贴单。
3、所有考生在网上打印出报名表后,必须本人到卫生局医政股进行现场确认。
4、《报名申请表》的审查意见处的“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非应届毕业生)”处有单位的由单位盖章,无单位的由档案保管地(人才交流中心)盖章。
5、相片必须为白底免冠同版。在相片后写上姓名、身份证号、网报号。
联系人:廉淑红 电话:525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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