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区)卫生局、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卫生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动态掌握我省卫生人力资源发展现状,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工作统计机制,全面掌握、科学评估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经卫生厅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卫生人力资源调查工作。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调研方式 下发调查表格。由省卫生厅人事处、
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负责调查表格的设计以及后期的统计分析工作。 二、调研内容 (一)卫生人力总量:全省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总量。 (二)卫生人员结构情况:全省卫生人员性别、年龄、工作年限、学历、技术职务、专业等构成情况。 (三)卫生人力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布情况: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它机构、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非公医疗机构中卫生人力的分布情况。 (四)卫生人力的城乡、地区分布情况:城乡、地区卫生人力总量和结构分布情况。 (五)卫生人力资源配置情况: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业务人员配置比例;城乡及地区之间卫生人力资源配置情况。 (六)卫生人才利用、流动和需求情况:医疗卫生机构流入和流出卫生人才的年龄、学历构成;流入人员的机构分布和地区分布;未来五年卫生人才专业和学历需求情况等。 (七)卫生人力教育和准入情况:包括医学学历教育、毕业后教育等;医师、护士的注册人数及构成,乡村医师和卫生员的人数及变化趋势。 三、调研范围及对象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涵盖全省所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全省范围内取得执业许可资格或已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及其所有工作人员。 (二)调查范围 1、医疗卫生机构包括:(1)医院:包括各级、各经济类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专科医院;(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卫生所);(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健康教育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卫生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4)其他机构:包括疗养院、临床医学检查中心、医学科研机构、医学在职教育机构、统计信息中心等卫生事业单位。 2、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包括:在编在岗、离退休返聘、社会招聘和在编离岗的各类工作人员。 四、具体要求 (一)该项工作时间紧迫,工作量大,请各市(州)、县(市)卫生局,各单位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本单位调查表格的填报培训、发放、回收以及审核、上报工作,要确保所有数据准确无误。如果由于数据不准确而影响下一步工作,将追究填表人和主管领导责任。 (二)请各有关单位在填报表格前务必仔细阅读填表说明,根据填表说明准确填报相关数据。 (三)调查表电子版从吉林省卫生厅网站(www.jlws。gov。cn)下载。除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需要以县(区)为单元汇总填报外,其他均以单位为单元,逐级上报。各市(州)、各县(区)、各单位在纸质版盖章后,于2011年10月20日前收齐汇总后统一上报至省卫生厅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汇总打包发至电子邮箱:jlswstrsc@163。com。(调查表电子版命名格式:**市-**县-**机构名称-***调查表)。 联系人:黄立军 林天慕 0431-88905568 88905932 刘雅文(吉林大学)13504304716 附件: 1、
吉林省卫生人力资源调查表 2、
吉林省卫生人力流动情况调查表 3、
吉林省医疗卫生机构未来五年所需人员调查表 4、
普通高校招生人数、毕业生数调查表 5、
中等职业学校医学各专业各学科招生、毕业生数调查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