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卫办发〔2013〕110号 吉林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中考 考前及考试期间的各项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严格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医疗检查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吉机发826号)精神以及高考、中考考前及考试期间我市卫生监督工作特点,吉林市卫生局决定在高考、中考考前及考试期间进行各项卫生监督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导对象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各医疗机构、相关学校和校园周边公共场所、供应生活饮用水的二次供水单位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 二、督导时间 2013年6月3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三、督导内容 (一)督导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各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对为高考考生植入安装作弊器具、出具虚假医疗证明的医疗机构、医生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检查各级综合医院口腔科、口腔医院、口腔门诊部、口腔诊所是否严格遵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诊疗规范开展诊疗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责令其停业整顿,对责任医生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各医疗机构、相关学校和校园周边公共场所等各项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四)检查供应生活用水的二次供水单位是否定期检测水质、定期对贮水装置进行清洗消毒。 四、督导组成员 组 长:市卫生局副局长 阚德权 副组长:市卫生局监督处处长 陈 冲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刘 陈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常家勇 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王宇凤 组 员:市卫生局监督处主任科员 裴明正 市卫生监督所科长 关学民 市卫生监督所科长 闻 辉 市卫生监督所科长 张寿军 市卫生监督所科长 宁存宇 市卫生监督所科长 孙 晶 市卫生监督所科长 陈奕夫 五、督导方式 市卫生局组织市卫生监督所对各县(市)区卫生局、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各医疗机构、相关学校和校园周边公共场所、供应生活饮用水的二次供水单位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督导检查。 吉林市卫生局 2013年6月3日
吉林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3年6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