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发[2009]44号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09年辽源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辽安监管字[2009]35号)要求,今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确保市直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进行并取得扎实效果,结合卫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这条主线,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着力强化各级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广大职工安全素质,推动安全文化建设,为构建和谐平安卫生、促进市直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要突出以人为本,唱响安全法主旋律,围绕“安全生产年”和市直卫生系统安全生产会议总体部署,以开展市直卫生系统“安全文化”建设为核心,以实现硬件建设向软件发展转变为主线,以科学有效监管为手段,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安全意识为目标,创新思维,履职尽责,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我市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新局面。
三、活动安排
(一)做好“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宣传橱窗等载体,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要张贴各类安全贴画、安全标语、口号、条幅;布设各类安全标志;临街单位要在临街的一侧悬挂安全生产方面的条幅、安全旗、安全生产标语等。(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市中医院代表市直卫生系统参加6月14日上午在大什街开展的全市“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活动要结合工作实际,准备宣传板报4块、安全生产咨询日横幅1个、彩旗10面、咨询台1个,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常识、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等,开展有效的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大造声势,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贯彻《新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有效提高综合防御能力。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医院、学校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监管力度,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施齐全完好。市卫生学校要积极开展“我把安全带回家”校园主题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四)认真做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加强医疗安全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治,按照市卫生局制定的《辽源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急诊、抢救工作的技术力量,保证急救设备完好和急救药品的供应,畅通抢救生命绿色通道,确保应急医疗救治工作有效、有组织的开展。
四、组织领导
成立市直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杨光
副组长:姜侠
成员: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行政一把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于海滨(兼),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调度和监督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认真组织实施。
五、活动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规划,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摆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以月促年,推动市直卫生系统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推进,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二)突出活动主题,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早动手,充分准备,本着“完善形式,丰富内容,增强实效”的原则,突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个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各方面工作落实到位。
(三)落实主体责任,自主开展活动。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尤其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自主开展活动,强化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各单位要利用活动契机,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改进和完善安全设备设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强化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倡导安全文化,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实现安全生产。
(四)注重活动实效,认真进行总结。各单位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活动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对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形成文字材料,于7月5日前报市卫生局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卫生安全生产活动通知
抄送:辽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辽源市消防局。
辽源市卫生局办公室2009年6月1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