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函〔2011〕29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健康报〉〈中国卫生〉〈吉林医药卫生〉订阅和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对2012年卫生刊物征订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征订范围。各县(区)卫生行政机关要将《健康报》、《吉林医药卫生》订阅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局领导、机关各职能部门;各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卫生监督机构要将《健康报》、《吉林医药卫生》订阅到各科室、病房、疗区以及各工作站;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将《健康报》、《吉林医药卫生》订阅到负责人和主要科室;鼓励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订阅《健康报》、《吉林医药卫生》。各单位要重视《中国卫生》的订阅,做到班子成员人手一本。特别是要保证完成《吉林医药卫生》的征订任务。
2、征订办法。《健康报》和《吉林医药卫生》的征订,请各单位直接到当地邮局订阅。《健康报》邮发代号1-20,全年价285.12元;《吉林医药卫生》周报邮发代号11-400,全年价120元。《中国卫生》的征订,要直接向中国卫生杂志社订阅,全年价240元,联系人及方式见附件2。
3、征订时限。各单位于10月底前,将征订联系人、联系方式上报局办公室,11月20日前要全面完成征订任务,各单位将征订的发票及数量传真至3523708。市卫生局年内将征订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新闻宣传工作考核指标之一,纳入全市卫生工作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