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工作质量,加强公共卫生检测工作,提高应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创建全国、全省一流的实验室,以准确、高效、科学、公正的检测服务,为发展长春疾病预防控制事业、促进公共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市卫生局决定依据卫生部关于实验室认可的有关标准,对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实验室和体检中心开展认可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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