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府办发[2007]11号)精神,我局在长春市政务大厅(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3楼C区卫生综合审批窗口)办理行政许可。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审批 办理说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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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卫生许可证(食品、公共场所)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注销许可证,污损补办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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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以上许可请到
长春市政务大厅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3楼C区 卫生综合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431-88779563 0431-88779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