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五•一”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安全的节日,根据长春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五•一”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通知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详见附件) 附件下载: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