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使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根据省卫生厅《关于下发吉林省社区卫生工作考核评价细则(试行)和2009年吉林省社区卫生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吉社卫办发[2009]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以千分为基础,细化任务指标,制定了《长春市2009年社区卫生工作考核标准和长春市社区卫生工作考核评价细则》(试行),请认真执行。(详见附件) 附件下载:关于下发《长春市社区卫生工作考核评价细则》(试行)和《长春市2009年社区卫生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