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以来,我市连降暴雨,部分县(市)、区遭受洪涝灾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给灾区的饮水、食品、环境卫生带来严重影响。为切实保障灾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严防食源性、水源性疾病和各种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现就落实灾后卫生防病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下载:关于落实洪涝灾害卫生防病责任体系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