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市确定村卫生所达标率为80%为推进全市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现就本年度全市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督导检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下载:关于开展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