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卫生局),局属有关单位:
近期,我国多个省份发生洪水、山体滑坡等洪涝和地质灾害,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前一时期我市持续高温,当前又已进入主汛期,为有效应对极端天气条件和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公共卫生事件,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就做好自然灾害和极端天气条件下卫生应急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部署,全面落实相关应急预案
各地要高度重视洪涝等自然灾害和极端天气条件下卫生应急工作,提高敏感度,切实加强领导,积极部署,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中国气象局《高温
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长卫联发〔2007〕12号)和《长春市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长卫应急发〔2009〕5号),医疗救援、疾控、监督机构要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各支专业队伍要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灾情要立即行动,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同时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如遇持续高温等极端天气,要加强预警宣传,防范中暑,同时加大饮用水等公共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力度,防止出现水污染和其他公共卫生事件。
二、做好监测,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要依托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收集信息,做好综合分析和预测研究,及时发布预警,提前采取防控措施。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或不明原因疾病暴发,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延。要关注市民投诉举报信息,对信息进行分类整理,遇有投诉事件集中内容要派人实地调查核实,防范事件升级。要加强信息报告管理,严格依照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报送有关内容。
三、加强沟通,完善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
要与气象、民政、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合作,加强信息沟通,认真会商、科学预测可能发生的灾情,做好各项卫生应急准备。一旦灾情发生,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间的相互配合和协同联动,使事件得到有效处置。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