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和《江苏省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南京市卫生局对南京爱牙口腔门诊部2011年医疗机构校验给予3个月暂缓校验期,时间自2013年4月22 日至2013年7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