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卫基妇〔2011〕34号
关于转发《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
按照国家的要求,从2011年开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增加到10类41项。现将《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卫生局按照省卫生厅的报送要求,项目工作统计月报表、年报表(上一年10月1日至9月30日)、自然年度(1至12月份)由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电子表格一起报送)后,分别于每月3日、10月8日、每年1月4日前报送市卫生局基妇处。地址:南京市双龙巷22号 邮编:210008 传真:57713033 电子信箱:njswsjjfc@163。com
附件: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
二О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