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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来源:常州卫生网 更新:2013/7/9 字体:

为充实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规范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发〔2012〕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54名。采用按岗位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岗位设置见《常州市新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012年、2013年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在职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5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放宽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

3. 2011年以前的毕业生须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不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相符;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学历及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5月25日至5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逾期不办理报考登记手续。

3.报名地点: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8号新北区政府5楼,市内乘B10、B13、19路至新北区政府站下)。

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常州市新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2012年、2013年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1寸彩色证件照(背面写上姓名、报考岗位),2012年护理专业需提供护士执业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出示时间可推迟到7月20日,但报名时必须出具承诺书(见附件3)。

(3)在职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1寸彩色证件照(背面写上姓名、报考岗位)。2011年毕业须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的人员提供2012年通过执业医师考试的成绩单。

(4)护理学专业中专学历的必须出具在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护理岗位工作满2年(2011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以上的书面证明,其他在岗报考人员必须出具在单位相应岗位上工作满1年(2012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书面证明。

所有证书必须出示原件,同时提供1份复印件。原件经报名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5.其他注意事项:

由区人社局、监察局和社会事业局相关领导组成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视情况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重新选择报考其他岗位。

(二)领取准考证

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考生携带身份证至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如他人代领,需同时提供代领人身份证件),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委托专业机构命题,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按所报岗位,分为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中医学、预防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和护理学等8个专业类别。

2.笔试题型:均为客观题。

3.笔试分值:100分。

4.笔试时间:2013年6月18日(周二)上午8:30-10:30,共120分钟。

(四)公布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区社会事业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将笔试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不高于岗位职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报考该岗位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面试。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卫生局和新北区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五)公布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卫生局和新北区卫生局网站上公布总成绩。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进行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在该岗位其余招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czhrss。gov。cn、常州市卫生局czws。gov。cn和新北区卫生局www.xbqwsj。com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学校、专业、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八)聘用管理

1.公示无异议后,取得录用资格的人员,与需求单位进行双向选择落实单位。并由用人单位填写《常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呈批表》,报区人社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2.录用的在职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试用(见习)期满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则予以解聘。

3.录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人,进入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六、其他

1.   根据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如遇自愿放弃、招聘名额增加等因素,则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其余招考同岗位人员中依次递补。

2.   考试成绩均在新北区卫生局www.xbqwsj。com上公布,不接受电话查分。

七、管理与监督

本次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新北区纪委(监察局) 0519--85127296

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9--85127787

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0519--85127831

八、本招聘简章由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北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9—85127586。

附件:

1.常州市新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3年面向社会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点击查看)

2.常州市新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点击查看)

3.承诺书(点击查看)

4.常州市新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开考专业(点击查看)

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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