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卫基妇〔2013〕27号
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云台山景区、徐圩新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关于开展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团队服务的实施意见》(连卫基妇〔2012〕16号)精神,一年多来,全市各地积极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团队服务试点,促进乡镇卫生院技术、管理、服务下沉,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为认真做好试点工作总结,市决定开展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团队服务工作中期评估。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1、全面调查各地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团队服务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2、查找试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3、挖掘典型地区的先进经验;
4、研究推动团队服务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措施。
二、评估内容
1、团队服务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实施方案制定、配套资金投入、考核制度建立等;
2、团队服务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团队组建、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频次等;
3、团队服务工作效果。包括: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状况及健康行为、居民就医习惯、村级服务能力、一体化管理工作等;
4、满意度情况。包括:团队成员满意度、乡村医生满意度、农村居民满意度等。
三、评估要求
评估工作采取书面调查与实地走访座谈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各地纳入健康管理团队服务试点的乡镇卫生院要逐一填报评估调查表(附件1),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调查表填写质量进行审核,形成以县(区)为单位的评估调查汇总表(附件2)。
各县(区)卫生局要对试点乡镇卫生院开展现场评估,结合市确定的评估内容和试点乡镇卫生院填报的评估调查表,在乡镇卫生院召开院长、团队人员和乡村医生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情况;走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若干农户,了解团队服务实施效果,开展满意度调查(每类人群不少于5人)。
各县应提交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团队服务试点工作自评估报告,自评估报告包括:工作组织情况、实施进展、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各县自评估报告、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团队实施情况评估调查汇总表请以纸质及电子版形式于6月24日前报市卫生局基妇处,各乡镇填报的评估调查表请以电子版形式一并上报。
市于7月5日前对各地自评估工作将进行督查,并在每县选择1—2个试点乡镇卫生院进行现场复核评估。
开展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团队服务中期评估是2013年农村卫生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评估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适时迎接省卫生厅督导评估,推动团队服务工作不断完善。
附件:1、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团队实施情况评估调查表 2、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团队实施情况评估调查汇总表01.xls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