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台 市 人 事 局
东 台 市 卫 生 局
关于2007年卫生系统招聘毕业生简章
为了提高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公正性,经研究决定,2007年卫生系统大、中专毕业生实行公开招考,择优聘用。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招聘职位总人数76人,其中本科39人,大专及以上24人,中专及以上13人,具体职位人数见附件。
二、报考范围、条件:
本市范围内国家计划招收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2007年毕业生和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紧缺专业本科生和婚进人员可不受生源籍贯地限制。
三、报名办法、要求:
毕业生根据公布的招聘职位人数,对照自身情况,确定报考的单位和职位。从9月23日起在市卫生局人秘科报名,报名截止时间9月25日下午5时止)。报名时,须填写《2007年卫生系统招聘毕业生志愿表》。并附报毕业证书原件、推荐表原件、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所在派出所出具),近期免冠照片2张,报名考试费100元。经市人事、卫生部门资格审查,考生政治表现较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内容、时间:
⑴考试内容:分专业笔试报考职位相应专业基础知识。报考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临床医学和护理专业等职位需加面试。面试人选在本专业入围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1:1.5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60%)。报考其它职位只进行笔试。
麻醉、影像、检验、放射等紧缺专业本科生报名人数如少于或等于招聘职位人数可直接考核确定。
⑵考试时间:暂定9月29日。
9月27日下午到市卫生局人秘科领取准考证。
五、录取办法、待遇:
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招聘总人数确定各专业入围分数线,入围后按志愿依次录取(面试成绩只对报考职位录取有效,其余职位录取仍按笔试成绩排序)。专业报考人数多于职位人数的优先录用本市毕业生,一、二、三志愿均不能录取的考生,按“服从”志愿调剂录取;如“不服从”调剂,则依次降分录取,直至录满为止。报考同一职位分数相同的,优先录取学历较高的考生。
拟录取人员须经常规体检合格,如有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毕业生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人事代理费自理),由相关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见习期一年,工资待遇按见习期有关规定确定,见习期满按聘用合同内容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辞退。
六、组织监督
本简章经市纪检、监察、人事、卫生部门会商制定,本次考试由市人事局、卫生局共同组织,市纪委、监察局和市纪委派驻人事局、卫生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二○○七年九月十日
附件:2007年东台市卫生系统人才需求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