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卫生局文件
东卫〔2008〕241号
关于迅速全面启动社区卫生服务站
票据补偿结报的通知
各镇合管办、各镇卫生院、防保所:
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即将开始。各镇要按照东政发[2008]93号文件精神,做好参合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药费的补偿工作。若不及时处理好票据补偿问题,势必造成参合者与医疗机构之间的矛盾,势必影响来年筹资。目前,各镇(除个别镇外)已开通村级合作医疗网络报销系统,但由于少数镇“四制五统一”管理未真正到位,少数村医害怕管理规范,影响收入,不愿意使用网络,加上不会录入等主客观原因,导致参合者在村站就诊未能得到及时补偿。各镇首先要加强村医的教育,让他们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自觉接受管理;其次要有计划地对村医进行培训,分批组织村医到镇卫生院、镇合管办参与收费、参与录入补偿,掌握系统操作技能。各镇要建立考核制度,杜绝欺骗百姓体外循环的现象发生,以强有力的手段推进村站药费补偿工作。
今年1月1日以来的村站票据已进入正常补偿阶段。各单位要及时给参合者补偿,保证参合者在村站就诊得到应有的补偿。从10月10日起,市电视台、广播、报纸将开始宣传,通知参合群众持今年票据到站接受补偿。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对组织不力,积压矛盾,影响筹资的单位负责人将予以问责处分。
以上通知,希各单位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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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