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卫生局文件
东卫[2009]188号
转发盐城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发热门诊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盐城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管理工作的通知》(盐卫医[2009]6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九年九月七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管理工作的通知
盐卫医[2009]68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信息通报,8月份以来,我省每周增加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中,非输入性本地感染比例持续增加。近日,我市也出现无明确传染源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防控形势日趋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加强对发热病人预检分诊,规范发热门诊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规范发热门诊就诊流程
各医疗单位要在医院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台及测体温处,安排专职医务人员对就诊患者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5℃,且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发给口罩佩戴,并引导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如果发热患者没有在预检分诊台测体温,自行到其他科室就诊,接诊医生要引导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
二、加强发热病人的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设立发热门诊,并安排值班医师坐诊,保证24小时开诊,值班医师在接诊病人的过程中,要仔细询问流行病学史,要做好发热病人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主要症状、体温、流行病史、处理意见等。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对上述病例要转二级综合医院作进一步诊断,不得截留病人。门诊输液室要将发热病人与其他不发热的病人分开治疗,防止出现交*感染。
三、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1、发热门诊应独立设区,标识明显,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2、医务人员接诊病人时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2009年修订版)》(卫发明电〔2009〕124号)做好个人防护。发热门诊医务人员采取一级防护,即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外科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接诊病人前后要进行手消毒或标准洗手。普通诊室医务人员采取一般防护。
3、工作环境内的医疗器械、污染用品、物体表面及地面等的清洁和消毒按照《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处理。
盐城市卫生局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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