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等
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盐卫医〔2010〕6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苏卫医〔2010〕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学习,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领导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春节期间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防治要求落实值班领导和值班医务人员,加强普通门诊、发热门诊、急诊等科室管理,节日期间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要正常开诊,防止出现院内交*感染。
二、规范收治。市一院、市二院春节期间要做好甲型H1N1流感危重重症病例的收治准备,市妇保院要做好手足口病重症病例的收治准备,其它二级医院也要做好收治不能转诊危重传染病病人的准备,安排好值班人员,落实治疗设备和急救药品,确保一旦出现病人能及时救治。
三、及时上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当地专家组的作用,严格会诊程序,及时组织会诊,对确诊的重症病例要按照卫生厅的有关要求及时上报市卫生局和组织网络报告,防止出现瞒报、漏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领导加强节日期间检查指导,确保各单位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
盐城市卫生局
二○一○年二月八日
抄送:省卫生厅,市政府办,市卫生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