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卫生局文件
东卫[2010]70号
关于做好迎接省2009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共卫生专业机构:
省卫生厅4月上旬将组织对各县(市、区)2009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工作考核,本次考核结果作为核拨2010年项目经费依据,为做好迎查准备,特作如下通知:
一、考核内容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九类二十二项任务完成的数量和质量。
2、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孕产妇补服叶酸。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妇幼卫生项目的组织管理,包括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项目实施方案、督查考核制度落实等。
4、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以及项目资金30%至村卫生机构补助情况。
二、考核依据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苏卫社妇[2009]9)号和《东台市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方案》(东卫[2009]258号)、《东台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东卫[2009]259号)、《东台市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东卫[2009]260号)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等文件中的有关要求。
三、考核对象
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中心)卫生院、防保所和村卫生站。
四、迎查要求
1、该次考核为省厅抽签确定考核现场,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迎查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对照项目服务规范、考核评分细则,逐项检查,拾遗补缺。
2、要进一步完善镇、村级项目资料和工作手册,并按要求规范装订。
3、每中心(镇)准备1-2个村站作为省考核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现场,确保不失分。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