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卫生局文件
东卫[2010]296号
关于集中参加市人民医院沿海分院
(弶港镇中心卫生院)开工奠基仪式的通知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各镇卫生院、预防保健所: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人民医院沿海分院(弶港镇中心卫生院)定于11月18日上午举行开工奠基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开工奠基仪式时间、地点
2010年11月18日上午十时,所有参加开工奠基仪式的同志准时到市人民医院沿海分院(弶港镇中心卫生院)工地现场集中(沿海经济区港城大道与新城路交汇处)。
二、参加人员及前往方法
1、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其中:市人民医院留一名领导值班,其他班子成员全部参加),市二院、五烈卫生院、廉贻卫生院、广山卫生院、台南预防保健所主要负责同志, 11月18日上午九时在卫生局大院集中乘车前往,由局人秘科召集并负责安排车辆,
2、安丰中心卫生院、时堰中心卫生院、富安中心卫生院、后港卫生院、溱东镇卫生院、梁垛镇卫生院主要负责同志,到安丰中心卫生院集中乘车前往,由安丰中心卫生院召集并负责安排车辆。
3、三仓中心卫生院、唐洋中心卫生院、许河镇卫生院、富东卫生院、南沈灶镇卫生院主要负责同志,到三仓中心卫生院集中乘车前往,由三仓中心卫生院召集并负责安排车辆。
4、曹丿中心卫生院、海丰卫生院、四灶卫生院、头灶镇卫生院主要负责同志,到曹丿中心卫生院集中乘车前往,由曹丿中心卫生院召集并负责安排车辆。
5、新街镇卫生院主要负责同志,弶港镇预防保健所全体同志,新曹卫生院中层以上干部,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集中前往。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收到此通知后,主动和局人秘科(85212451、88102160、88102161)联系,确认出席对象和人数。
2、此次集中参加市人民医院沿海分院(弶港镇中心卫生院)开工奠基仪式,采取分片集中前往的办法,请负责车辆安排的单位主动安排好车辆,召集好前往人员,确保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主题词:市人民医院沿海分院 开工奠基仪式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