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 台 市 卫 生 局
东卫[2010]327号
关于评选2009—2010年度十佳院长、
十佳医生、十佳护士和十佳乡村医生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推动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全市广大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评选表彰2009—2010年度十佳院长、十佳医生、十佳护士、十佳乡村医生。请各单位根据评选办法的要求做好推荐工作,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附件:1. 东台市2009-2010年度十佳院长、十佳医生、十佳护
士和十佳乡村医生评选办法
2. 东台市2009-2010年度十佳(院长、医生、护士、乡
村医生)候选人推荐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东台市2009-2010年度十佳院长、
十佳医生、十佳护士和十佳乡村医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十佳院长、十佳医生在全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评选产生,十佳护士在全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和合同制人员中评选产生,十佳乡村医生从全市在编在岗的乡村医生中评选产生。
二、评选内容与标准
(一)十佳院长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医改措施推进扎实,单位社会形象好,经济效益高;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团结协作,公正廉洁,职工信任度高;
3、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医疗机构建设和管理业绩突出,年终综合考核或单项(分管)工作考核排名在全市前列;
4、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担任院长、副院长3年以上;近3年本人无医疗事故或重大差错等不良医疗行为记录;
5、纪检、监察、安全生产和计划生育无不良反映。
(二)十佳医生
1、自觉践行“关爱病人、钻研医术、合理诊疗、精心施治、诚信守法、德技双馨”的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深得服务对象信赖;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医疗业务技术精湛,在“三基”等考试和各种技能操作考核中成绩突出;
3、近3年无医疗事故和重大差错等不良医疗行为记录;
4、纪检、监察、安全生产和计划生育无不良反映。
(三)十佳护士
1、自觉践行“关爱病人、钻研医术、合理诊疗、精心施治、诚信守法、德技双馨”的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热爱护理事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
2、具有执业护士资格,积极进取,勤奋学习,技术上精益求精,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
3、医德高尚、操作规范,开展人性化服务,待病人如亲人,尊重、关爱、方便病人,深受病人及家属的肯定和表扬;
4、近3年无违反操作规程引起的医疗纠纷等不良记录;
5、纪检、监察、安全生产和计划生育无不良反映。
(四)十佳乡村医生
1、认真履行乡村医生职责,自觉服从镇村一体化管理;医德高尚,服务热情,在农村卫生工作中贡献突出;
2、取得乡村医生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满五年以上;
3、刻苦钻研技术,积极参加培训学习,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认真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居民满意度达90%;
4、近3年无违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引起医疗纠纷或事故等不良记录;
5、纪检、监察、安全生产和计划生育无不良反映。
三、评选方法与程序
评选要做到条件公开、事迹公开、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严格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各类表彰对象各单位可分别择优推荐1名(二级医院可适当增加),上期已经表彰的“十佳”人选原则上不再重复推荐。在上报推荐候选人的同时,同步在各单位公示。“十佳”表彰对象由市评选委员会票决产生。
全市十佳院长、十佳医生、十佳护士和十佳乡村医生的评选工作,由市卫生局、人社局共同负责、联合表彰。
四、相关要求
推荐评选十佳院长、十佳医生、十佳护士和十佳乡村医生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客观、公正地把本单位优秀人员推荐上来,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激励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促进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请各单位于2011年1月2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先进事迹介绍(限1500字以内)以及公示材料报送市卫生局人秘科。推荐表和事迹材料同时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联系人:刘冠峰;联系电话:85212451;邮箱:dtlgf@163。com)。
文件及附件下载: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