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 台 市 卫 生 局
东 台 市 教 育 局
东卫[2011]97号
关于转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幼儿园、卫生院(防保所):
现将国家卫生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按照文件精神,切实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措施,确保在园儿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附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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