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卫生局文件
东卫[2011]225号
关于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培训,并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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