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台市卫生局
东卫[2012]59号
关于表彰2011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绩效考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1年,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激发工作热情,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工作中的14个先进集体,51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表彰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新的工作征程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希望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所有人员一定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紧紧围绕“盐城站排头、苏北创一流、全省争上游”,主动应对挑战,迎难而上,埋头苦干,奋力开拓,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和更加务实的作风,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为提高全市人民的健康水平而努力奋斗。
附: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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