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江苏省关节镜诊治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等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关节镜诊治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苏卫办医〔2012〕94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87号)等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的要求贯彻执行,凡达不到文件所列要求的,不得开展相关诊疗技术。
附件:《江苏省关节镜诊治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等链接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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