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乡镇卫生院“务实进修”项目需求
统计表的通知
各镇(中心)卫生院:
按照卫生部等6部门《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卫人发[2009]131号)提出的“建立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进修学习制度,每年要有1名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修”的有关要求,2013年我市将继续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医生到市人民医院“务实进修”活动,并新增护理、影像、检验等科目。请各单位根据自身需求,于12月27日下班前将进修需求填表上报至医政科邮箱:dtyzk@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度乡镇卫生院 “务实进修”项目需求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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