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卫生局、团委,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广
大青年医务工作者的坚定理想信念和历史责任感,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树立和宣传一批在全市卫生系统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在青年中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把全市卫生系统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凝聚到局党委创争目标上来,努力培养更多适应新医改所需要的卫生青年人才,进一步优化卫生青年成长成才环境,决定开展泰州市卫生系统首届“十佳青年医生”“十佳青年护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取得
执业医师证和
执业护士证的在岗在职优秀青年;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投身泰州转型升级的新征程,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重大贡献,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起到表率作用;
5、曾获泰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十佳青年)”荣誉称号的青年不参评。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市卫生局、团市委决定成立泰州市卫生系统首届“十佳青年医生/护士”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成立泰州市卫生系统首届“十佳青年医生/护士”评审委员会,组委会成员即评审委员会评委,负责具体评审工作(组委会名单附后)。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1、宣传发动(2012年3月1日—2012年3月5日)。各市(区)卫生局、团委,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实施,扩大参与面,在本地区、本单位营造“评先进、学先进”的良好氛围,努力把评选活动作为教育和引导广大卫生青年的重要途径,认真组织,抓住时机,深化卫生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提名推荐(2012年3月5日—2012年3月15日)。各市(区)卫生局、团委,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的基础上,将本地区(单位)事迹突出、成绩显著、社会影响良好的优秀青年选拔出来。被推荐人要在各市(区)卫生局团组织提名推荐并征得各市(区)卫生局及各市(区)团委审核同意后,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推荐材料,按时上报。
3、预评审核(2012年3月15日—2012年3月20日)。市卫生系统首届“十佳青年医生/护士”组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市(区)、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人选提交评审委员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评审委员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等因素,确定30名正式候选人(青年医生15人,青年护士15人)。
4、公众评选(2012年3月21日—2012年3月31日)。首届“十佳青年医生/护士”组委会办公室将在市卫生局或团市委网站发布“十佳青年医生/护士”候选人事迹简介,接受社会投票评选。
5、综合评定(2012年4月1日—2012年4月10日)。评审委员会在对正式候选人进行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再次对30名候选人进行投票,投票方法与首次评审会议一致。评审委员会投票分值占总分值的70%。加上网络投票的分值,综合统计后,前10名青年医生和青年护士当选为首届“十佳青年医生/护士”,其余10名评为“优秀青年”。
6、结果公示(2012年4月11日—2012年4月18日)。评选结果在泰州市卫生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表彰奖励(2012年4月底)。召开市卫生系统首届“十佳青年”表彰大会,对“十佳青年医生/护士”及“优秀青年”获得者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8、新闻宣传(2012年5月)。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十佳青年医生/护士”的先进事迹,在全市卫生系统广大青年中掀起“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潮。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市(区)卫生局、团委,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在提名推荐时,应着重考虑在卫生行业中业绩突出、有较强竞争力的人选;着重考虑在逆境中顽强拼搏创造精彩人生、具有较强示范性的人选;着重考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能在广大卫生青年中形成健康导向的人选。
2、严把推荐人选考察关。各市(区)卫生局、团委,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全面、客观、公正地考察了解每位候选人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各市(区)卫生局、团委,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人选进行综合审定,形成500字左右的考察推荐意见,以确保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典型性。
3、认真做好报送工作。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要认真填写市卫生系统首届“十佳青年医生/护士”评选报名表一式三份,附2000字事迹材料和200字事迹简介,并将电子版发送至tz6393170@163。com;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证书和获奖证书复印件;提供2寸近期彩色标准照3张,
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tz6393170@163。com;5寸彩色工作照和生活照各2张。于3月15日前同考察推荐意见书等材料一并报送市卫生局团委,逾期不予受理。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