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卫防〔2011〕40号
各市(区)卫生局,市妇幼保健所:
为及时了解2011年上半年各市(区)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开展情况,确保我市全年卫生工作目标完成。经研究,决定开展上半年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暨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1、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落实及工作开展情况;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落实及工作开展情况;
3、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二、考核时间
拟定于7月份起开展考核,每市(区)考核时间一天,时间及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法
各市(区)提供上半年上述项目实施情况书面汇报及县级考核资料,考核组根据各地提供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考核结果作为全年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在上半年全市妇幼卫生工作会议上进行集中通报反馈。
四、其它事项
1、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按《江苏省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评估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及复核;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按《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价标准(试行)》进行自我评估及考核;
3、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按《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进行自我评估及考核。
希各市(区)接通知后,认真对照考核标准做好准备。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