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卫应急〔2009〕3号
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泰州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卫生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局、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2009年3月份,墨西哥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疫情很快蔓延,并出现多人死亡,目前已波及到美国、加拿大等25个国家。世界卫生组织已宣布此次疫情为“具有国际影响的公共卫生紧急事态”,并已将流感大流行警告级别从四级提高了到五级。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我市可能出现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减少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我局组织制定了《泰州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卫生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希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我局应急办。
附件:泰州市甲型H1N1流感医疗卫生应急处置预案(试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日
抄送:省卫生厅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