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功能现状调查将开始
为了解乡镇卫生院基本功能的现状和落实情况,确定卫生院应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对卫生院经常性的经费保障机制,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近日决定在天津、辽宁、黑龙江、江苏、江西、四川、甘肃等7省(市)开展相关调查。 据悉, 7省(市)将按照县域经济和农村卫生发展水平的好、中、差状况,各选择有代表性的3个县开展调查。农村卫生管理司将从这3个县中随机抽取2个县开展现场调查。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