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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卫生统计年报工作(诊所类)的通知
来源:南通市卫生局 更新:2013/7/10 字体:

通卫办〔2013〕3号

关于做好2012年卫生统计调查年报

工作(诊所类)的通知

市区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布置2012-2013年卫生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苏卫办[2012]44号)文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市区诊所、卫生所、医务室、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所(站)2012年卫生统计年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卫统1-4表年报填报

  根据卫生部2012年实施的《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规定,诊所、卫生所、医务室、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所(站)必须按要求上报本年度卫生机构调查表,具体格式见附件一。

  报告期起止时段。时点数填年末数,时期数填1至12月累计数。

  二、卫生人力基本信息调查表上报

  卫生人力基本信息调查表(卫统2-1表),根据卫生部要求,对卫生人员信息数据库进行内容复核更新,各单位须按实有卫生人员数填报卫生人力基本信息调查表,具体格式见附件二(一人一表,可复印)。

  三、上报时间

  上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2日。

  四、有关要求

  1、各基层卫生单位要及时报送统计报表,不得拒报、迟报和漏报。对于屡次催报仍不上报报表的单位,次年将不予办理机构年检。

  2、各基层卫生单位将纸质报表填报后,通过邮寄方式或直接送达我局对口管理处室,由我局统一录入直报系统。诊所年报表报至我局医政处,卫生所、医务室、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所(站)报至我局卫监处。

  联系电话:医政处  85053680   联系人:谭小平

  疾控处  85053636   联系人:曹 飞

  信息处  85053629联系人:李星

  附件:1、卫生机构调查表(卫统1-4表)

  2、卫生人力基本信息调查表(卫统2-1表)

  南通市卫生局

2013年1月4日   

  卫统人力资源2-1表

  卫统1-4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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