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中共启东市委、启东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启发〔2011〕2号)、《启东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启政办发〔2011〕4号)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干部队伍建设,提升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干部整体素质,现就做好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工作,制订本办法。一、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主任选拔任用(一)选拨方式实行公开选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方式选拔任用。(二)选拨职位及职数南阳、东海、近海、合作、惠萍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主任(院长)各1名。(三)选拨范围全市范围内原镇级民营医院在任领导班子成员(编内)、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原卫生所正副所长。(四)选拨条件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协调能力。2.熟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且有一定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3.具有医药卫生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56年1月1日后出生)。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需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拨:1.个人发生过医疗责任事故的;2.正在立案审查的;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按规定不能任用的。(五)程序和办法1.发布公告通过适当方式发布公开选拔公告,公布选拔职位、选拔条件、选拔程序和方法等。2.报名和资格审查实行现场报名方式,由报名者到市卫生局填写《启东市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公开选拨报名表》,竞争中心主任任职资格。市卫生局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3.竞职演讲卫生局召开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公开选拔竞聘会议。(1)出席会议对象为考评组全体成员、卫生局中层以上干部、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卫生系统部分市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和民营协会代表等。考评组由从市卫生局、人社局抽调的人员组成。(2)参加竞聘的人员按抽签序号,确定演讲顺序。(3)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演讲内容一般为: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参加公开选拔的目的以及担任中心主任后的工作规划等。4.民主推荐由考评组和与会的代表们进行民主推荐。根据得票情况,按考评组占60%、其他与会人员占40%的权重,折合得分计算后,以1︰2确定10名考察人选。5.组织考察由考察组对入围人员组织考察,考察情况向局党委报告。6.差额票决召开局党委会,按2取1进行差额票决,产生拟任人选,并确定具体岗位。如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由市卫生局党委指定人员临时负责。7.公示任用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天。8.办理任用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副主任及下设的分中心、分院负责人选拔任用(一)选拨方式按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程序选拔任用,试用期一年。(二)选拨职数1.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副主任(副院长)各3名;2.分中心主任兼中心副主任(副院长)各1名;3.分院院长各1名。三、其他分中心副主任、分院副院长、门诊(康复)部负责人由各中心负责任用并报卫生局备案。本实施办法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
启东市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