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针对2009年5月8日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根据南通市卫生局的通知,现明确如下:
一、关于现阶段“疫区”的界定:请参见世界卫生组织网站。
二、对于疑似病例的排除: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即可排除。
三、疑似病人解除隔离的依据: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即可解除隔离;未进行甲型H1N1流感病毒核酸检测的,由当地疾控部门确定是否解除隔离。
四、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无临床症状的,按照原“医学观察病例”要求,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居家医学观察或医院医学观察。
附: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的通知
启东市卫生局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