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关于做好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及“白求恩奖章”获得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认真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领导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公务员局联合组成扬州市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评审推荐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人事处。
评选方式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关于做好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及“白求恩奖章”获得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中的评选条件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选评的方式推荐候选名单。
名额分配
1、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开发区可以推荐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或乡村医生候选人各1名。
2、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可以推荐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各1名。
3、省分配我市的推荐名额为先进集体名额1个、先进工作者名额2名(含乡村医生1名)
四、时间要求
各地、各单位于6月26日前将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乡村医生)候选人推荐情况简介表报市卫生局人事处。
联系人; 朱 娟
联系电话:87959810
E—MAIL:ywr2@163。com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 州 市 卫 生 局
扬 州 市 公 务 员 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