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爱卫发〔2012〕6号
关于建立和完善卫生创建长效机制的通知
各县区爱卫会:
为有力推动我市爱国卫生运动的深入持久开展,有效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积极促进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进程,市爱卫会根据市政府第4次常委会议精神和《兰州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要求,决定在去年创建、评审、命名的基础上,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市级卫生单位、卫生小区、卫生乡镇(街道)、卫生村(社区)创建活动。并把这项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使之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各县区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形成积极争创的良好局面,通过卫生创建有效推动爱国卫生及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按照《兰州市卫生小区、卫生单位申报考核管理办法(实行)》的要求,严格标准、细化程序,成熟一个,验收一个,达标一个,推荐一个,不走过程,不图形式,不搞突击,真正发挥好市级卫生单位在卫生城市创建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要积极推荐申报,同时上交申报表、自查报告和创建工作总结,今年申报时间截止6月底。
对已经获得“市级卫生单位、卫生小区、卫生乡镇(街道)、卫生村(社区)”称号的单位要不定期进行督查和自查,巩固创建成果。下半年,市爱卫办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达标单位由市爱卫办提请市政府授予“市级卫生单位”、“市级卫生小区”、“市级卫生乡镇(街道)” 、“市级卫生村(社)”荣誉称号。
附:1、兰州市卫生小区检查评比标准
2、兰州市卫生单位检查评比标准
3、兰州市卫生乡镇(街道)检查评比标准
4、兰州市卫生村(社区)检查评比标准
5、兰州市卫生单位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主题词:爱国卫生 卫生创建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省爱卫办,市政府办公厅,市爱卫会正、副主任、
委员部门。
兰州市爱卫会办公室 2012年2月7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1.
兰州市卫生小区检查评比标准
一、组织管理15分
1、有物业管理组织及专职卫生管理人员,业主委员会健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业主代表会议讨论小区卫生管理事宜。
2、物业管理组织每年有小区环境建设管理计划,并向业主报告目标效果和实施进度。
3、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4、支持配合辖区街道和社区的工作,积极参与辖区街道、社区组织的各项爱国卫生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认真完成辖区街道、社区部署的任务。
二、健康教育10分
1、小区有专门的卫生与健康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每年至少有4期)。
2、积极向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齐全。
3、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7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60%。
4、卫生服务站(所)经常向居民开展各种疾病的防控宣传,并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三、环境卫生 35分
1、小区门前干净整洁,秩序良好,无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现象。
2、院内干净整洁,路面无坑洼破损,硬化率达100%;排水管道通畅,无污水积聚;车辆停靠有序;院内无违法建筑,无乱搭建、乱堆放及卫生死角;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无裸露地面,庭院绿化美化好;无饲养畜禽及宠物影响环境卫生的现象。
3、有专职清扫保洁人员,坚持夜清扫日保洁;环卫设施完善,垃圾容器密闭整洁,垃圾道封闭,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并做到日产日清。
4、楼群墙面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楼道内无乱堆乱放;楼房阳台封闭规范,防护栏、遮阳棚规范整洁无破损。
5、公厕有专人管理、设施完好,地面、隔板、便器无污垢,基本无臭味无蝇蛆、无乱堆放,下水道畅通,化粪池清掏及时。
四、卫生安全 20分
1、小区内商业服务、饮食、交易点设置合理,无乱摆摊设点及占道经营现象,经营规范,秩序良好。
2、餐馆、公共浴室等公共场所和小食品店有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各项设施完善,用具符合卫生要求,不出售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从业人员有有效的健康证、培训合格证,掌握相关卫生知识,个人卫生良好。
3、公共浴室有禁止传染性皮肤病和性病患者就浴的标志,有消毒设施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清洗消毒。
4、二次供水设施完善,定期清洗消毒,有清洗消毒记录及检验报告,有保证水质安全和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5、卫生服务站(所)内外环境整洁,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传染病疫情。
五、除四害 10分
1、有专兼职除四害人员,有经费投入,防治措施落实。
2、积极配合辖区开展经常性除四害达标活动,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3、重点场所门窗、下水道、通风口等处防鼠设施完好。
4、除四害工作资料完整,除四害指标有三项达到国家标准,另外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3倍。
六、民意测验10分
随机访问小区居民30人,满意率达90%以上。
满意率= 满意人数/访问人数×100%
访问内容:满意 不满意
1、物业管理工作
2、绿化美化
3、卫生安全
4、环境卫生
附2.
兰州市卫生单位检查评比标准
一、组织管理 15分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全,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和相应的办公条件,有必要的活动经费。
2、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考评办法及奖惩措施,并纳入议事日程,
3、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周末卫生大扫除和卫生划片包干责任制度落实。
4、支持配合辖区政府工作,积极参与辖区政府组织的各项爱国卫生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
二、健康教育 10分
1、有健康教育宣教设施和工作资料,有卫生与健康知识宣传栏,其中有控烟和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内容。
2、室内外醒目地方有健康教育宣传标识,有劝阻吸烟措施,会议室为无烟会议室。
3、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职工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70%、健康行为形成率达60%。
三、环境卫生 35分
1、“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单位门前干净整洁,无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现象,秩序良好。
2、环卫设施完善,布局合理,垃圾容器密闭,符合卫生要求;有专职清扫保洁人员,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并做到日产日清。
3、院内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路面无坑洼破损,硬化率达100%;排水设施完善、管道通畅,无污水积聚;停车场设置合理,车辆无乱停乱放,院内无违法建筑;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无裸露地面,庭院绿化美化好。
4、办公室、车间内外地面墙面干净整洁,门窗无破损,物品码放整齐;楼房阳台封闭规范。
5、公厕设施完好,有专人管理,地面、隔板、便器无污垢,基本无臭味、无蝇蛆,无乱堆杂物。
6、单位内建设工地严格按照《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文明施工,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四、卫生安全 10分
1、职工食堂、公共浴室、招待所、卫生所等公共场所有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各种设施完善,用具符合卫生要求。
2、从业人员培训合格,有有效的健康证,掌握相关卫生知识,个人卫生良好,持证上岗率达100%,“五病”调离率达100%。
3、食堂有防蝇防鼠等设施,环境干净整洁,垃圾容器密闭,无过期腐烂变质食品。
4、院内小食品店等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有效的健康证,不出售过期和“三无”食品。
5、公共浴室有禁止传染性皮肤病和性病患者就浴的标志,有消毒设施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清洗消毒。
6、二次供水设施完备,定期清洗消毒,并有清洗消毒记录及检验报告,有保证水质安全和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7、单位卫生所内外环境整洁,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传染病疫情。
五、环境保护 10分
1、厂界噪声达到功能区标准。
2、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3、工业锅炉、取暖锅炉及茶浴炉使用清洁能源。
4、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5、近两年内未发生污染环境的事故。
六、除四害10分
1、积极配合辖区开展经常性除四害达标活动,除四害防治措施落实,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2、单位重点场所的门窗、下水道、通风口等处防鼠设施完好。
3、除四害工作资料完整,除四害指标有三项达到国家标准,另外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3倍。
七、民意测验10分
随机访问单位职工30人,满意率达90%以上。
满意率= 满意人数/访问人数×100%
访问内容: 满意 不满意
1、领导重视卫生工作
2、绿化美化
3、卫生安全
4、环境卫生
附3.
兰州市卫生乡镇(街道)检查评比标准
一、组织管理 8分
1、爱卫会组织健全,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乡镇(街道)政府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乡镇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
3、乡镇(街道)有专兼职人员,经费落实,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创卫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方案。
4、积极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爱国卫生工作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
二、健康教育 9分
1、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积极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有组织,有内容。
2、中小学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到100%。
3、积极开展重点行业和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乡镇(街道)居民健康知识普及率达到70%。
4、乡镇(街道)文化站有固定的健康知识宣传栏,乡镇广播电台定期播出健康教育节目。
5、卫生院门诊、病房有健康知识宣传栏和资料,并向病人及家属开展健康教育宣传。
三、环境卫生 32分
1、乡镇(街道)建设有总体规划,沿街建筑整齐,主次干道平坦,有专人保洁,硬化率达80%以上。
2、乡镇(街道)所在地整洁美观,门前卫生责任制落实,无乱写乱画、乱堆乱放、无残墙断壁。
3、乡镇(街道)所在地各类车辆摆放整齐有序,无占道经营现象;路旁、宅边绿化、美化好。
4、集贸市场划行就市,规范经营,整洁卫生,有专业人员清扫、清运、保洁;垃圾站、点设施完好、密闭,场地周围清洁,并定时清运。
5、主干道设置有适量果皮箱,清理及时,周围清洁;有足够数量公厕且布局合理,厕所清洁卫生,无臭、无蝇蛆、贮粪池有盖、不满溢。
6、水冲式公厕比例占30%以上,干净卫生,专人管理,标志正确;垃圾处理场地点适宜,环境整洁,基本无蝇,卫生填埋规范;粪便处理采用无害化处理。
四、公共场所卫生 10分
1、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证件齐全,有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五病”调离率100%,卫生知识知晓率大于90%。
2、理发店刀剪、胡刷、毛巾等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落实,设有皮肤病患者专用工具;旅店(招待所)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应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床上用品一客一换,长住客人每周一换。
3、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落实,所用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有检测报告。
4、旅店、理发店、歌舞厅、公共浴室有通风设施,浴室、游泳池有禁止性病、传染性皮肤病患者进入标志。
五、食品卫生 10分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证件齐全,有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五病”调离率100%,卫生知识知晓率大于90%。
2、定型包装食品符合有关规定,无加工和销售腐败变质和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的现象。
3、食品用具、容器清洁卫生,餐具消毒落实。
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摊点环境卫生整洁,防尘、防蝇、防鼠等卫生设施齐全且运转良好。
5、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六、疾病预防 6分
1、乡镇(街道)预防保健组织、人员、经费落实。
2、行政村卫生所覆盖率达到95%以上;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95%,安全接种率达100%。
3、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处置规范,未发生二代病例;村卫生所有传染病报告登记本、报告卡。
七、病媒生物防制 12分
1、有专兼职除四害人员,有经费投入,防治措施落实。
2、积极配合辖区开展经常性除四害达标活动,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3、重点场所门窗、下水道、通风口等处防鼠设施完好。
4、除四害工作资料完整,除四害指标有三项达到国家标准,另外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3倍。
八、改水改厕 13分
1、农村改水改厕有规划,措施落实。
2、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源地有保护措施。
3、乡镇(街道)所在地辖区自来水普及率川区乡镇达到50%,山区乡镇达到40%。
4、全乡镇(街道)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川区达到70%,山区达到50%。
附4.
兰州市卫生村(社区)检查评比标准
一、组织管理 8分
1、村(社区)爱国卫生组织健全,村(社区)主要领导分管爱卫工作;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2、有切合实际的卫生村(社区)建设规划、计划及方案;有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
3、定期组织居民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有安排、有记录。
二、环境卫生 32分
1、村(社区)内主要道路硬化率达80%以上;街巷绿化、美化好;排水沟(渠)通畅无垃圾堵塞。
2、有清扫保洁员,主要街道专人负责清扫。
3、环境卫生整洁,无乱搭乱建、占道经营、乱摆摊点、污水横溢等现象。
4、家禽、家畜必须圈养并有管理办法;圈舍干净整洁,无粪便堆积现象。
三、改水改厕 25分
1、有改水改厕登记册,每户并有相关宣传资料。
2、居民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源地有保护措施。
3、川区自来水普及率达60%以上,山区水井、水窖有台、有盖,符合卫生标准。
4、村(社区)内公共场所使用卫生公厕,且达到无害化设计要求;农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0%以上。
四、健康教育 13分
1、健康教育有专(兼)职人员,工作有计划、有落实,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工作记录、资料齐全。
2、主要街道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或板报,定期更新内容,每一季度不少于一次。
3、居民整体健康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50%以上;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75 %以上。
4、村(社区)卫生室、文化室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并能定期开展宣传活动。
5、家庭主要成员具备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理发”;家庭成员有专用的洗漱用具。
五、除害防病 17分
1、有专兼职除四害人员,有经费投入,防治措施落实。
2、积极配合辖区开展经常性除四害达标活动,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3、重点场所门窗、下水道、通风口等处防鼠设施完好。
4、除四害工作资料完整,除四害指标有三项达到国家标准,另外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3倍。
六、民意测验 5分
访问10位以上村民,对村内环境卫生满意率达80%以上。
附5.
兰州市卫生单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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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街道 意见 | 盖 章 领导签字年月日 | ||
县(区)爱卫会 意见 | 盖 章 领导签字年月日 | ||
市爱卫会审核意见 | 盖 章 领导签字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