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卫医发〔2012〕111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甘肃省卫生行业科研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甘卫科教函〔2012〕10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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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