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卫医发〔2012〕112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属各医院: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2年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甘卫医管函〔2012〕96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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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