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卫中发〔2012〕189号
各县、区卫生局、农牧(业、水)局:
现将省卫生厅、省农牧厅《关于强化中药材种植工作的通知》(甘卫中发〔2012〕4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抓好落实工作。
转发原文请从甘肃省卫生厅网站“公文发布”栏目下载。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