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卫中发〔2012〕443号
各县、区卫生局,局属各医院: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甘肃省中医药科研立项课题的通知》(甘卫中函〔2012〕541号)转发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组织申报,于2012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卫生局中医处。逾期不予受理。
2012年10月11日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甘肃省中医药科研
立项课题的通知
甘卫中函〔2012〕541号
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全省中医药工作的总体部署,省卫生厅正式启动2012年甘肃省中医药科研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2年甘肃省中医药科研立项课题申报范围包括中医、中药、民族医药、中西医结合和中医文献等研究领域,不含编写出版著作。
(一)中医研究
中医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新方法和新技术研究;疑难病中医临床辨治规律研究及干预;中医药适宜技术规范研究;中医治未病研究;名老中医临床经验和学术思想研究;单味中药的临床应用研究。
(二)中药研究
以甘肃道地中药材(当归、党参、黄芪、红芪、大黄、甘草等)为主,开展中药炮制、院内中药制剂、中药新药、保健产品、日化用品和中间提取物研究。
(三)中医文献研究
围绕医祖岐伯、针灸先祖皇甫谧、敦煌医学、武威汉简、藏医药等中医药(民族医药)相关古籍资料,开展具有甘肃特色的中医药文献挖掘整理研究。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申报负责人(课题第1申请人)及申报课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是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立医疗卫生、医学科研、医学教育或中药企业,具备良好的运行机制和研究条件,能够提供一定数量的配套资金。同时,课题申报单位必须是课题申报负责人所在单位。若是跨行业、跨学科、多单位联合申报,须以文字形式明确课题申报单位、课题申报负责人和知识产权归属。同一课题申报单位申报课题数不得超过5项。
(二)课题申报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7岁,实际主持并从事过中医药研究,原则上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或研究基础,能率领研究团队如期实现研究目标。承担省卫生厅中医药在研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课题必须遵循中医药理论体系,结合中医药临床实践,突出甘肃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同时申报课题需具备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明确的研究目标、具体的研究方案、科学的研究思路和可行的技术路线,原则上研究周期不得超过3年。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请课题申报单位结合实际,依据申报范围和条件,组织学术委员会或有关专家论证后,填写《甘肃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经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推荐单位。
(二)省属医药卫生单位可直接向省卫生厅推荐。市、州卫生局推荐本辖区内的申报课题。请推荐单位在《甘肃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填写《2012年甘肃省卫生厅中医药科研课题申报立项汇总表》(见附件2)。
(三)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申报课题的初审、同行专家评议和专家委员会评审,对通过专家评审的申报课题做综合审查后,确定立项课题及课题资助经费。
四、经费资助
省卫生厅拟资助每项立项课题2至5万元的课题经费。
五、申报材料
(一)按《甘肃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上、下册)、《科技查新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顺序胶状成2册,其中1册的《科技查新报告》必须为原件。
(二)《甘肃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下册)6册,普通装订。《申请书》(下册)中不得出现课题申报者单位、姓名等信息。
(三)《2012年甘肃省卫生厅中医药科研课题申报立项汇总表》1份,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四)以上材料均须A4纸双面打印,同时报送《甘肃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上、下册,Word格式)和《2012年甘肃省卫生厅中医药科研课题申报立项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版。
六、申报时间
课题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受理时间截止2012年10月20日(以省卫生厅签收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李军
联系电话:(0931)4818135(传真)
电子邮箱:lijun0522@yahoo。com。cn
地 址:兰州市白银路220号
邮政编码:730030
附件:1.甘肃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
2.2012年甘肃省卫生厅中医药科研课题申报立项汇总表
二0一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