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卫中发〔2013〕74号
各县、区卫生局: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甘卫中函〔2013〕8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做好迎检工作:
一、各县区卫生局要高度重视等级评审工作,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相关文件和材料,认真准备,找出差距,不断完善,做好评审前的各项工作。我局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各单位准备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
二、各县区要按时限要求积极做好迎评工作,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缓评单位从严掌握的要求,无充足理由不得缓评。
三、拟申请缓评的县区要提出申请,经我局同意后,报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后实施。申请缓评的单位缓评理由要充分,材料中要附有关缓评证明:如基建证明、有关政府部门的文件或会议纪要等,并说明接受评审的时间。缓评申请务于3月15日前报市卫生局中医处。
四、请各县区在4月1日前将评审申请报告(含拟接受评审时间)报市卫生局中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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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卫生局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