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卫中发〔2013〕75号
各县、区卫生局,局属各医院: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医学经典西医学中医”活动的通知》(甘卫中发〔2013〕4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以下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一、精心组织,落实工作任务
中医学经典、西医学中医、县级以上医院中医综合治疗室建设、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等各项工作已纳入各县区卫生局和局属各医疗单位卫生目标管理责任书,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具体落实的工作方案或计划,进一步细化目标,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及时总结,按时上报数据
各单位在按照省卫生厅要求开展培训学习时要认真总结,将中医、西医临床科室医护人员作为重点培训学习对象,扩大学习人员范围及学习内容;对省市举办的中医学经典、西医学中医、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要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县区要依托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基地,对基层医护人员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培训力度,做到县(区)、乡(街道)、村(站)三级医疗机构全覆盖。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度,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后报市卫生局中医处。
三、加强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各县区卫生局要加大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中医学经典、西医学中医”活动开展和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的督导,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工作任务,加强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形成培训学习的长效机制。各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要合理利用医院针灸、理疗、康复等资源,加快中医综合治疗室设置,争取6月底前全部建成;各单位要将中医学经典、西医学中医、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培训学习纳入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投入专项经费,保障培训学习取得实效。市卫生局将适时对各县区、局属各医疗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导结果与各县区、市属各医疗单位年度考核、医院等级评审、评先评优等工作挂钩。对组织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将在全市通报。
(转发原文请从省卫生厅网站最新公文栏目下载)
附件:中医学经典、西医学中医、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医综合治疗室建设工作进度报表
兰州市卫生局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