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卫疾发〔2013〕210号
兰州市卫生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
医务人员与孕产妇乙肝教育干预项目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城关区、七里河区卫生局,市疾控中心: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务人员与孕产妇乙肝教育干预项目工作的通知》(甘卫疾控函〔2013〕237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和项目工作方案的要求,规范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各项任务指标。
兰州市卫生局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