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卫社发〔2013〕87号
各县、区卫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的通知》和省卫生厅《甘肃省创建全国和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实施方案》、《甘肃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甘卫妇社发〔2010〕133号)精神,以典型引路,发挥服务示范、管理示范与发展示范作用,推动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全面发展,现将继续做好创建全国和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甘肃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双创建活动。通知如下:
一、今年是“双创建”的最后一年,各县区卫生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将创建活动作为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规范服务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广泛动员,积极推进、成立创建小组,认真组织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以创新绩效管理,优质服务内涵为主题,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泛参与创建活动,调动社区医务人员积极性,为创建活动建言献策,形成比学赶帮、争创示范的竞争氛围。同时,要继续做好社区居民的宣传动员工作,鼓励社区居民参与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评选工作。
三、认真做好评审验收工作,创建活动采用单位自查、县区级初审、市局复审、省级评审验收的方式进行。各县区卫生局要按照《创建指标》(见附件)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评审,把好推荐关口。5月25日前对申报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初审,市卫生局于6月初进行复审,达标的中心上报省卫生厅参加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审。
联系人: 崔丽英 联系电话:0931-8440212
电子邮箱:596849802@qq。com
兰州市卫生局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