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2年度全市卫生系统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局直属各单位,驻银企业医院: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卫生厅的大力关心指导下,全市卫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群众健康为宗旨,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注重转变卫生发展方式、提高卫生发展的层次和水平、注重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三项规划”,抓好“三类项目”,实施“五项工程”,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为了弘扬卫生战线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模范事迹,激发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不断开创卫生工作新局面,拟表彰一批2012年度全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推荐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名额和范围
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工作者。
评选名额:全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12个、先进个人52名(详见附件1、2)。
二、推荐评选的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卫生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班子团结务实,开拓创新能力强,能够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入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卫生改革与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2.密切联系群众,清正廉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充分发挥卫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思想政治工作成绩显著。
3.卫生工作人员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医疗专业技术本领,为社会群众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取得显著成效,为完成重大卫生工作任务作出突出贡献。
4.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纪律严明,无违法、违纪现象。各项工作在同类卫生机构中名列前茅。
5.无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等不良执业记录。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十八大精神,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乐于奉献,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有开拓创新精神,在重大医疗卫生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
3.有较强的卫生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得到群众的称赞。
4.重点推荐在卫生业务工作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在卫生事业发展和卫生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个人。
5.涉及到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报送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采取自下而上、群众推选、集体研究的方式。推荐上报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主动征求纪检、环保、计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节能减排等一票否决部门的意见。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先进质量。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有突出事迹、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注意把评选的重点放到2012年以来,在医疗卫生工作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面向群众、面向基层。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卫生行政部门原则上不参与先进集体推荐,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参加推荐。
(三)各县区卫生局、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要通过推荐评选,在全市卫生系统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激励和调动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更好地为全市人民健康服务,积极投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事业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四)各县区、各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需填写《白银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2),《白银市卫生系统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附推荐材料(约1500字左右),一式二份,审核盖章后于2013年1月22日前报市卫生局人事教育科。相关附件请在市卫生局网站下载。
联系人:陈勇 联系电话:8225093(传真)
附件:
1.2012年度全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2年度全市卫生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3.2012年度全市卫生系统先进集体推荐表
4.2012年度全市卫生系统先进个人推荐表
白银市卫生局
2013年1月17日